情況部於112年7月17日公告「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利用對象及實行方式」,自114年1月1日起正式實行,相關規範與因應辦法以下:
為使政策順利鞭策並減少實行過程當中的爭議與曲解,情況部於法規通知佈告前,即與公會及旅宿業者睜開政策溝通,透過申明會與定見徵詢等體例,廣納業界聲音,本次限制一次用旅宿備品的政策,核心理念並不是「制止供應」,而是提倡「不自動供給」,即不將一次性備品作為標準房務備品擺設於房內,改為消費者若有需要時再提供,以改變過去「主動供應、不管是不是需要」的慣性模式,進而削減資本浪費與垃圾產生,環境部在政策計劃階段即關注到旅宿業對辦事品質的正視,是以在律例設計上保留彈性空間,使業者得以在相符律例原則下,根據住客需求彈性供給小我化辦事,統籌搭客住宿體驗與環保方針。
環境部提示,旅宿業者要揭穿相關資訊,於官網或民眾訂房時清楚申明備品供給方式,並依民眾需求供給個體品項,如民眾入住時發現健忘攜帶,業者照舊可以依民眾需求提供備品。
泉源減量的旅宿用品政策強調「可依需求供應」七成民眾支持
別的,環境部資源輪回署律例實行約半年閣下(6月10、11日),針對全國18歲以上民眾,進行一次用旅宿用品管束政策意向查詢拜訪,調查了局顯示有57.7%表示本來就會自備,31.6%會配合新劃定自備,故近9成的民眾會自備小我衛生用品。
另外,有77.2%的受訪者表示支撐管束政策,但仍有12%默示不撐持,將會延續加強宣導。假如未帶小我衛生用品有56.4%會向飯鋪購買,個中近9成願意購置個體商品,所以呼籲旅宿業者依顧客需求供應個體品項的商品。以上訊息由環境部提供
經調查有些旅宿業者為晉升辦事便當性,習慣將牙刷、梳子、刮鬍刀等一次性備品以「組合包」情勢提供,即便消費者僅需個中一項,其他物品亦會被拆封、利用甚至遭棄置,造成資本虛耗與情況負擔,為改良此現象,情況部提倡業者調整供應模式,鞭策「需要什麼、供應什麼」的單項備品供給原則,消費者如健忘自備備品,可自動向櫃檯或指定服務區域提出需求,由業者提供所需品項,避免一次供應多樣物品。
2、梳子、牙刷、牙膏、刮鬍刀、刮鬍泡、浴帽等六種小我衛生用品不得於客房等營業場合擺設。旅宿業可於盥洗沐浴室改以擺設大於180毫升固定式瓶裝或掛壁式等方式,供消費者利用。此外,旅宿業除於訂房時提醒民眾自備小我衛生用品外,民眾入住時若未自備小我衛生用品,可向旅宿業提出需求,由其免費或販售供應。但於其從屬設施、辦事舉措措施、客房之外之經營舉措措施陳列者不在此限,如SPA、三暖和、游泳池、按摩設施、健身房等。
1、不得提供小於180毫升的小瓶裝洗髮乳、潤髮乳、洗澡乳、乳液等四種液態盥洗及調養用品。
以下內文出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6%BA%90%E9%A0%AD%E6%B8%9B%E9%87%8F%E7%9A%84%E6%97%85%E5%AE%BF%E7%94%A8%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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